为提高内蒙古自治区跆拳道大众体育活动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跆拳道活动规范化管理,推进内蒙古自治区跆拳道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经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委托,受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决定举办内蒙古自治区跆拳道(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11月17日-21日,11月16日报到。
考试时间:2010年11月22日。
地点: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二、 培训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 培训项目:跆拳道
四、 培训级别:初级
五、 培训学员条件:
依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申请: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运动技术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3、经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通过,方可参加培训。
六、培训内容:
1、初级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公共理论;
2、初级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专项基础理论;
3、初级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
七、考核认证
经理论考试和技能鉴定合格后,发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初级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上岗、从业资格凭证,可全国通用。
八、培训费用(每人):
级别
|
培训费(元)
|
教材费
(元)
|
鉴定费(元)
|
合计(元)
|
初级
|
600
|
40
|
280
|
920
|
培训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办公楼四楼)。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6日。
十、联 系 人:白志忠、席 永、王 涵
联系电话:15547120907 0471-3361098
传 真:0471-6511583
电子邮箱:xichongjian666@sina.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
邮 编:010050
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文件可到盟市体育局、体育总会、行业体协查询,详情也可登录“http://www.nmtyxy.com”或“www.cy337.net/tyj/”进行查询下载。
十一、报到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技术、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的有关资历、资质证明等有效资格证书,同时填写《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另外,除提供以上所需证件的原件外,还需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2份及本人近期小两寸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同时需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2KB大小)。其中,呼和浩特市地区学员需到现场报名,其它盟市学员可先将相关所需证件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职业学院,培训报到时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再进行确认审核。
2、培训所需费用一次性交齐,报到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已交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3、请学员自带教学用具。
4、学员将培训费、教材费共计640元人民币按以下账号汇入,请保留银行存根,并将存根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职业学院进行核对,鉴定费280元报到时收。
单位名称: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单位账号:060200200902640762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车站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191000206(跨行)
21535(本工商银行)
十二、乘车路线:
呼和浩特汽车总站或火车站下车,转乘24 路、 303路至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下车。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跆拳道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附件2: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