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履行高等院校社会服务职能,推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培养大学生多种体育技能,根据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201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决定于近期举办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游泳救生员
二、培训级别:初级(五级)
三、培训对象:热爱游泳运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大中专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培训鉴定条件及内容:
(一) 鉴定条件
具备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25米速度游(男20秒, 女22秒),潜泳20M(蹬边出发),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培训内容
初级游泳救生员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
五、相关费用:
培训学员食宿、交通费自理。培训费800元/人,教材费22元,鉴定费380元/人(鉴定站收取)。
六、考核认证:
考核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经理论考试和技能鉴定合格后,发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上岗、从业资格凭证,可全国通用。
七、报名方式:
学员报名需扫描下方二维码,足额缴纳培训费方可完成确认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席老师 联系电话:15547120907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系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