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跆拳道大众体育活动相关从业人员素质,积极推动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全面加快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同时有力保护从业人员和跆拳道场馆的合法权益,拟举办“跆拳道初级(中级)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并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5日
报名时间: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30—17:30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5日—11月10日(初级、中级),
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及培训地点: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
二、培训师资及内容
培训师资:由国家体育总局推荐,具有从业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教师授课。
培训内容: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进行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专项理论和专项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参加资格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一定的跆拳道专业技术基础,各健身场所和跆拳道俱乐部从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跆拳道教学指导工作的人员;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已取得体育中等专科以上学校相关运动项目毕业证书;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四、费用
初级:每人860元(包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中级:每人1260元(包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其他费用自理。
五、考核鉴定
由内蒙古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均达到60分为合格。(以上两项成绩只有一项合格者,两年内合格的成绩有效,下次考核时该合格项可以免试。)
六、证书
参加培训班全部课程学习者,可申请“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通过考试者将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联系人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联系人:席 永
联系电话:18947122838 0471-3361098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职鉴站联系人:吴可嘉
联系电话:13684759911 0471-6396217
传 真:0471-6511583
电子邮箱:xichongjian666@sina.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
邮 编:010050
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文件登录“http://www.nmtyxy.com”查询。
八、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技术、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的有关资历、资质证明等有效资格证书,同时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另外,除提供以上所需证件的原件外,还需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2份及本人近期小两寸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同时需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2KB大小)。其中,呼和浩特市地区学员可到现场报名,其它盟市学员可先将相关所需证件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培训报到时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再进行确认审核。
(二)培训所需费用一次性交齐,因个人原因不能进行培训者,已交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三)请学员自带教学用具。
(四)学员将费用按以下账号汇入,请保留银行存根,报到时进行核对。
单位名称: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单位账号:060200200902640762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车站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191000206(跨行)
21535(本工商银行)
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